
#02 | 生存於人際之間 後篇
「社會」是一個由陌生人聚集而成的大群體
然而,透過數十人的打年糕大會來看「社會」,總覺得有些奇怪。
因為我們平時使用「社會」這個詞彙時,通常指的是相當龐大的人群。例如,在日本,如果用日語說「社會」,許多人可能會聯想到「日本社會」。一個擁有一億兩千萬人口的「社會」,和打年糕大會又有什麼關係呢?
事實上,源自拉丁語、意指「夥伴」的Society用法,從18世紀左右開始發生變化,逐漸接近我們今天所使用的「社會」的意義。
這是因為在歐洲,開始出現將「由國王統治的國家」與「公民社會」分離的思想。
例如,為了引入約翰·洛克和盧梭所提出的「社會契約」概念,作為公民之間簽訂契約的場所,「社會」是不可或缺的。法國大革命之後,society這個詞彙變得重要,它超越了貴族和平民等身份秩序,指代全體國民。
隨後,奧古斯特·孔德提出了「社會學」,將「社會」與國家分離,並將其作為「依循自然法則運作的整體體系」來研究。
於是,我們現在隱約認為的「由陌生人聚集而成」的「社會」概念便由此產生。
自孔德提出社會學之後,關於「社會」的研究也隨之進展。
例如,埃米爾·涂爾幹(Émile Durkheim)將「社會」視為一個透過規範維持的持續秩序。也就是說,他認為「社會中存在著與個人情感無關、必須遵守的規則」。舉例來說,法律和道德,小到問候的方式和學校的規定。這些規則並不是自己決定的,但如果不遵守,就會被提醒或受到懲罰。他將這種從外部約束自己的力量稱為「社會事實」。涂爾幹想表達的是,「社會」不僅僅是人群的聚集。正因為大家共享相同的規則,才能安心地行動,這才稱得上是「社會」。
之所以能感到安心,是因為有規則,就能預期「這個人大概會這樣行動」。因為可預測,所以能夠合作,社會才能凝聚(團結)。
另一方面,格奧爾格·齊美爾(Georg Simmel)則認為「社會並非實物,而是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本身」。他指出,「社會」最小的單位不是「人」,而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例如,朋友間的對話、師生關係、店員與顧客的互動。這些互動持續進行,便形成了「上下關係」、「競爭」和「合作」等形式。齊美爾認為,這些互動中存在著競爭、合作、衝突、服從等特定的「模式」。而「社會」正是由這些互動模式的重複構成的。
換句話說,「面子」和「立場」也很重要。不讓對方難堪、遵守角色等,都能維繫關係。日積月累的互動所形成的關係流,便構築了「社會」。
尼可拉斯·盧曼(Niklas Luhmann)的解釋則有些獨特。他認為「構成社會的不是人,而是溝通」。他指出,「社會」是一個說話、傳達、理解等互動持續進行的機制。例如,新聞報導出來 → 人們開始談論 → 討論進一步擴大,就像這樣,溝通會產生下一個溝通。
這就是所謂的「自我再生產」。
現代社會有許多不同的領域。以法律界而言是「合法或非法」、經濟界而言是「付款或不付款」、政治界而言是「是否有權力」……。每個領域都按照自己獨特的規則運作。「社會」就是這些多個機制同時運作的整體。
既然說是整體,就有社會學家提出不僅限於人類的觀點。那就是布魯諾·拉圖爾(Bruno Latour)。他認為文件、電腦、應用程式、建築物、道路等,也都在推動社會。例如,因為有紅綠燈,車輛才會停下來。因為校規寫在紙上,所以會被遵守。因為有密碼,所以無法進入。
也就是說,物品和機制也和人一樣,決定著行為。「社會」是由人與物連結而成的網絡。
接下來,我們邀請了四位社會學家,介紹了他們的各自見解。
涂爾幹認為「社會」是由「大家遵守的規則」構成的,齊美爾則認為「社會」是由「人與人之間的互動」構成的。盧曼說「社會」是由「溝通的流動」構成的,而拉圖爾則認為「社會」是由「人與物的連結」構成的。
對於「社會」有各種不同的看法和面向。這些論點之間存在著相互緊張的關係,因此將它們歸納總結是不恰當的。雖然不恰當,但在此還是粗略地總結一下:社會就像是一個依照某種規則,人、物和資訊不斷往來的網絡。
接下來,我們想要思考的是我們「個人」與「社會」之間的關係。
換句話說,思考「打年糕」和思考「日本社會」為什麼可以說是同一回事。
融入「社會」
「社會」中存在「規則」、「關係」、「溝通」以及「由人、物等構成的網絡」。
抱歉接二連三地召喚,但我們現在再請一位文化人類學家來。他就是馬塞爾·莫斯(Marcel Mauss)。
他寫了一本非常著名的書,名為《禮物》(贈與論)。這本書中出現了從北美到西大西洋、從古羅馬到日耳曼人,古今中外各式各樣的人。莫斯主張,這些形形色色的人們實際上是透過「贈與」來交換物品的。
我們來稍微整理一下。
21世紀的我們,如果想要什麼,就會在商店裡花錢購買。我們交換金錢和物品,進行等價交換。而在金錢出現之前,人們普遍認為是用價值相等的物品進行以物易物(等價交換)。但這並不是正確的理解。
莫斯發現,在市場買賣(等價交換)普遍化之前,人們是透過互相贈送禮物來交換物品的。
如果只是交換物品,那不就是以物易物嗎?或許會有人這麼想。但實際上並非如此。反而更接近於日本的中元節和歲末贈禮。
我們通常不會因為收到別人送的一箱啤酒作為中元禮物,就回送一模一樣的一箱啤酒,這種行為基本來說是不解風情的。我們大概會回贈一份價值差不多的水果凍禮盒或葡萄酒禮盒吧。
我們雖然會盡力讓禮物大致平衡,但並不會進行嚴格的等價交換。
相反地,我們反而會盡量回贈比對方稍微豐厚的禮物。如果有人收到比對方便宜的禮物,還高興地說「太棒了!賺到了!」,那就會被認為「沒有品味」。
莫斯在研究世界各地的各種習俗時,發現人類群體中可能存在三條法則:給予禮物的義務、接受禮物的義務和回禮的義務。在某些文化中,違反這些義務的人甚至會被貶為奴隸。至少,在大多數社會中,無法履行這三項義務的人是不會受到尊敬的。
好的,鋪陳得有些長了。
我認為,人類要融入「社會」,就必須參與這個贈與網絡。
在打年糕大會上,製作年糕可能是一種贈與。因為這做了對大家有益的事情。這是對所有打年糕大會參與者的贈與。而參與者們則各自負責分發酒、揉年糕、收集垃圾或打掃。每個人都做了對大家有益的行為。換句話說,這是一種回禮。
人們為他人工作,也因他人的工作而得以生存。
為此,便有了規則,培養了關係,發生了溝通,形成了包含人與物的網絡。
換句話說,要融入社會,最好的方式就是為大家服務。
「工作」是融入「社會」的方式
好了,現在讓我們來談談「工作」。
這是關於「個人」、「社會」和「工作」的故事。讓我們來思考最後一個要素「工作」。
我們 supposedly 生活在一個被稱為「資本主義社會」的社會中。「資本主義社會」是指承認自由市場和私有財產的社會。自由市場是人們可以與任何人交換(買賣)任何東西的場所。對於我們這些已經習慣了Mercari和樂天市場的人來說,「可以與任何人交換任何東西」或許是再理所當然不過,甚至會感到有些索然無味吧?
然而,事實上這並非理所當然。例如,在江戶時代,根據藩的不同,紙、糖、鹽、蠟、菸草等都不能隨意買賣。即使不追溯到江戶時代,菸草、鹽和酒在戰爭期間也不能隨意買賣。如果政府可以隨意決定可以買賣的對象和物品,那就不能稱為自由市場。
財產也是如此。如果政府或國王可以隨意取走人民的財產,那就不能稱之為私有財產。如果個人擁有財產的權利受到嚴格保護,那麼就可以說是一個存在私有財產的社會。我們如果沒有做什麼特別的事情,政府就不會查封我們的銀行帳戶。
換句話說,我們可以擁有自己的財產,並在市場上自由買賣以維持生計。這就是「資本主義社會」。
在「資本主義社會」中,買賣是交換的基礎。與莫斯所說的贈與交換不同,買賣這種交換方式似乎不太能深化人際關係。如果互相贈送中元禮品,人際關係會逐漸親密,或者至少能維繫個人關係,但在便利商店每天向同一位店員買咖啡,卻很難建立個人的親密關係。
而且,在20世紀後半葉,發生了被稱為全球化的經濟圈擴張。如果在江戶時代的農村,每天大概會吃當地出產的食物,但21世紀的我們卻能吃到用巴西養的雞和西班牙養的豬做成的咖哩,配上泰國種植的米。全球的經濟都連結在一起。「只靠看得見的生產者」生產的食物來生活,簡直是難上加難。
這意味著什麼呢?在全球擴張的「資本主義社會」中,我們無可避免地需要與陌生人共同生活。
我們生活在熟悉的家鄉,與從小到大的朋友相處,同時也與陌生人建立關係。
事實上,在我們的社會中,幾乎所有的人都像第一次進入田野工作的文化人類學家,或是去打年糕的我一樣,被扔進了自己的社會中。
而參與這個社會的方式,正是「工作」。「工作」不限於獲得薪資的勞動。它是一種對他人有益的行為。即使沒有賺到一分錢,如果把小說發布在網路上,也可以說是「工作」;而經常被視為非「勞動」的家務和育兒,從「對某人有益」的角度來看,也是一份偉大,甚至過於偉大的「工作」。
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看「工作」,我們也會意識到,「資本主義社會」中的買賣實際上並不是那麼無情和冷酷的系統。我們在進行買賣時,並非總是能避免建立人際關係。
就像我成為酒吧的常客一樣,如果我去常去的餐館,就會和老闆娘建立關係;一旦和老闆娘建立了關係,自然也會和其他常客建立關係。這可能是因為買賣純粹以買賣形式成立的情況其實很少見,總會摻雜著贈予行為。
透過「工作」幫助他人時,無論支付多少報酬或薪水,實際上除了勞動之外,我們總會交換一些贈予,例如細微的體貼或關懷。對人有益的「工作」,不就是會變得贈予性質嗎?
雖然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少會有這種感覺,但實際上,無論是來自巴西的雞、西班牙的豬、泰國的米、中國的家電,還是越南的服裝,我們都能從「工作」中找到贈與的痕跡。
總之,歸納起來就是這樣:我們時常被拋入全球資本主義社會這個「陌生村莊」。要融入這個村莊,我們需要對某人有所幫助。這就是「工作」。「工作」的同時,也會有另一個人來幫助我們。透過「工作」與「工作」的連結,我們互相幫助。而且,就像「做一個年糕」一樣,我們與做著完全不同工作的人們「分享工作」。也就是說,我們也可以一起工作(協作)。這種互相幫助在人、物和資訊的連結中建立了網絡,我們或多或少地將其概稱為「社會」。
我在「社會」中贈與了什麼?
我將「社會」視為「透過工作與陌生人協作的場域」,而「個人」則透過「工作」來尋求在與陌生人的關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,並努力對他人有所幫助。這種透過「工作」,也就是贈予而形成的網絡,將陌生人連結在一起,創造了「社會」。
那麼,我究竟贈與了什麼呢?
我受到了我的老師們,以及之前研究者們「知識」的薰陶。很遺憾,由於我的能力有限,未能完全吸收這些「知識」並將其昇華為新的「知識」,我無法完成這樣的工作。然而,我正努力從事著一項「工作」,即運用我的「知識」,使其更容易被大家利用。
如果你聽了我的話,哪怕只是稍微思考了一下自己的「工作」與「社會」以及「自我」之間的關係,我希望你將這視為我送給你的禮物。
我想,這也是wonder baggage想透過我贈與給大家的東西。

室越 龍之介 Murokoshi Ryunosuke
人類學家、作家。專攻文化人類學。自九州大學人類環境學府博士後期課程學分修畢後退學,歷經駐外單位及新創企業工作後獨立。主持個人研習營「le Tonneau」。為企業提供研究,並為經營者及顧問提供培訓及研討會。Podcast節目「のらじお」和「新日本駄洒落協会」正在播出。


